根据《关于做好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办普〔〕37号)精神,现将年军队院校在粤招生体检面试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。
一、参检考生条件
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(应届、往届均可);
(二)未婚,年龄不低于17周岁(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、不超过20周岁(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(三)已网上填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志愿;
(四)已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,结论为合格;
(五)高考成绩达到面试体检分数线:
1.男生:理科分、文科分
2.女生:文科分、理科按院校划分(国防科技大学分、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分、陆军军医大学分、武警工程大学分、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分、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分)。
二、日程安排
面试体检地医院体检中心(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),时间安排在7月2~5日。其中7月2~3日组织面试及体检初检(7月2日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汕头、韶关市考生参加,7月3日江门、肇庆、惠州、河源、阳江、清远、东莞、中山、湛江、茂名、梅州、潮州、揭阳、汕尾、云浮市考生参加),7月5日上午组织体检复检。
面试体检每日从7:30开始,当日参检考生务必在9:30前到达体检点参检。凡逾期未参检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。
三、体检标准
体格检查执行《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(军后卫〔〕号)。
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,建议不必参加体检:
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、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和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;②任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5;③男性身高cm以下,女性身高cm以下。
四、携带物品
列入参加面试体检人员范围的考生,需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、高考成绩单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(4张)。近视的考生可携带眼镜进入体检点,以便测试矫正视力。
五、组织程序
1.考生按医院体检中心报到,听从工作人员指令编号排队等候。
2.考生领取《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》《个人承诺书》,认真阅读并完成个人信息填写。
3.考生凭身份证进行登记拍照,领取《体检指引单》,按照规定流程参加面试和体检。
4.考生完成面试后,上交《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》。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。考生对结论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议申请,由复议组进行复议,并将复议结论告知考生。
5.考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,上交《体检指引单》并签字确认。体检各项目结果(血常规、尿液、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不能立即形成结果的检查项目除外)均当场告知考生本人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检申请,经专家组同意后,由医院组织一次复检,并将结果告知考生。除当场未告知考生结果的体检项目外,其余项目考生离开体检区域后不再受理复检申请。
6.考生面试和体检初检结论于7月4日上午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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